奎屯市市区道路亮化及沿街建筑物亮化完善和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奎屯市市区道路亮化及沿街建筑物亮化完善和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由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奎发改投资[2017]55号,建设单位为奎屯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奎屯市市区;
2.2 建设规模:217国道、阿克苏路、奇台路、石河子街、阿勒泰街、库尔勒路、沙湾街道路亮化工程(含土建安装)、西公园古街14处楼、统建房、火车站街等37处安装集中控制器,亮化控制箱,护栏,线路改造,住宅接表6块,原控制箱从楼顶拆除,改至楼下合适处。需穿墙,布电缆,穿管挖沟电缆约3080米等。灯具、电缆、电缆保护管等材料(仅材料不含安装);团结南街、鄯善街道路亮化(含土建安装);静香源西点咖啡、华西新村、迎宾园小区等23处安装集中控制器,亮化控制箱,护栏,线路改造,住宅接表10块,原控制箱从楼顶拆除,改至楼下合适处。需穿墙,布电缆,穿管挖沟电缆4600米等。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大厦等26处安装集中控制器,亮化控制箱,护栏,线路改造,住宅接表4块,原控制箱从楼顶拆除,改至楼下合适处。需穿墙,布电缆,穿管挖沟,电缆2300米等。箱式配电房安装等范围内进行道路亮化工程及楼体亮化提升工程。
2.3 工期要求:以施工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里涉及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2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现场
必须配备见证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实行网上批量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办法。具体详见伊州检发预字﹝2015﹞1号。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7年2月18日10时00分—2017年2月22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网上(网址http://124.119.80.114:909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17年2月18日10时00分—2017年2月22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网上(网址http://124.119.80.114:9090/)
5.3 方式:网上交费后下载
5.4 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份
6.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1所述地点踏勘;
7.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名,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办理交易主体信息公开,报名、缴费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在此页面〈http://124.119.80.114:9090/jy/web/newsOne.jsp?newsVO.pid=NEWS00000058〉下载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8. 联系方式:奎屯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思学 联系电话:132399228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娟 张丽 电 话:0992-6882788
奎屯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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