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20170229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及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监理 网上公告时间从 2017-02-20 09:00 至 2017-02-24 17:00 网上报名时间从 2017-02-20 09:00 至 2017-02-24 17:00 公告详情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园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及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及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3 项目概况: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为豫兴大道生态廊道(杨桥干渠-万三路)北侧,全长约4.9km,绿化宽度25m,绿化面积约12.3万㎡;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为雁鸣路生态廊道(大吴路-陇海快速路)西侧,全长约7.9km,绿化宽度30m,绿化面积约23.7万㎡。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豫兴大道生态廊道一期; 二标段:雁鸣路生态廊道一期; 2.7 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的工程; 3.3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一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二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7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一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二标段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7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项目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 3.5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6其他要求 3.6.1 提供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6年01月以来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3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4 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标段(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5)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同时提供项目总监无正在监理工程承诺书;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企业2016年01月以来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8)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信息打印页; (9)企业在“信用中国”网页查询信息打印页(查询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开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房 联系人:侯女士 赵先生 电 话:0371-53777553 传 真:0371-60303687 电子邮箱:hnyd2012_6688@163.com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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