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塘街道长兴路-洪都路道路维修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洪塘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兴东路(洪塘中路—洪都路)及洪都路(长兴东路—北环连接线)。 建设规模:洪都路(长兴东路—北环连接线)道路长度350米,断面为:两侧各4.5米宽人行道,两侧沥青道路宽度各10.5米,中央隔离带为6米,面积约2740平方米;长兴东路(洪塘中路—洪都路)道路长度590米,断面为:两侧各4.6米宽人行道,两侧沥青道路宽度各10米,中央隔离带为6米,面积约16000平方米。 总投资:约1692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1690055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按道路工程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洪塘街道长兴路—洪都路道路维修及景观提升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桥基础及景观照明工程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已列入《江北区2017-2018年度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的监理单位。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其它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市政监理工程师、市政监理员、造价监理员,其他岗位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3.4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入围申请时提供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应在有效期内,否则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报江北区公管办备案,未及时备案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4.简易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2月28日,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简易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入围单位交易员。 5.定标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定标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00分 5.2投标地点:洪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沁路347号,洪塘文化活动中心二楼220室) 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定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承诺书》、《拟派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简易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到场的、资料逾期送达、资料不全、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者,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5.4本项目中标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的收费标准结合中标浮动率计算。合同价的计费基数为工程扩初概算的建安工程造价,最终报酬的计费基数为审计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计费基数均需扣除非监理人的监理项目和设备购置费,但监理人不得拒绝对设备及其安装的监理。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0计取;下浮率为:从16%、17%、18%、19%、20%五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5.5中标单位确定:从所有有效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单位,按照抽取顺序分别对应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5.6注册地在江北区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享受B级信用等级待遇。 6.其他 本项目招投标所有信息均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入围企业交易员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入围企业,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各入围企业交易员,因交易员未收到短信而导致企业未能参加投标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系人:李娜 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90 监管单位: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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