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231612219901项目名称徐州市殡仪馆功能景观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3203231612219901-BE-001;标段名称徐州市殡仪馆功能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2月2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3月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民政局建设的徐州市殡仪馆功能景观提升工程监理已经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6] 157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刘集镇徐丰公路西侧。 3.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23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及装修工程约850万元,室外铺装、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约1462万元;监理估算合同价约为27.68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工程包括殡仪馆新建、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包含骨灰堂、卫生间、遗物焚烧室、休息室、悼念厅、二层加建、消防设备间及办公楼四层改建装修等);殡仪馆室外铺装、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外,至少还必须配备省级或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土建、市政专业(所学专业)各1名;监理员不少于 2 名;所需专业配套人员齐全(以国家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所学专业认定以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为准,若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未明确,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以上人员都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四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5.8、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地点:铜山新区长江西路 9-1 科技创业大厦 B 座,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仟元 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 3203020221010090009997 ;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铜山区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6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7 年 3 月 21 日 9:30 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7 年 3 月 8 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 1 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 F 区 6 楼。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3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孙辅皓 电话:0516-83861691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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