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机场高速北延线东湖收费站北向匝道及花山站房养护升级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广交投集团营【2017】2号 批复单位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机场高速北延线东湖收费站北向匝道及花山站房养护升级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高速北延线东湖收费站北向匝道及花山站房养护升级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广交投集团营【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机场高速北延线东湖收费站北向匝道及花山站房养护升级工程项目建设,对东湖立交现有南向匝道及花山站房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立交基础上形成完整的菱形立交,完善立交功能并设置相应的收费系统及完善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建安费为41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机场高速北延线东湖收费站北向匝道及花山站房养护升级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限为30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期监理5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要求的监理人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 IC 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 IC 卡号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7年3月1日至 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蚌湖黄榜岭高翔路1号 邮 编:510475 联 系 人:赵小姐 电 话:020-36359808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303室(原洛溪村渡口边) 邮 编:511431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20-36195339 传 真:020-36173090 邮 箱:gzcxzb@163.com
2017年2月28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发布人 gzcx 发布日期 2017-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