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空港大道起步区段景观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穗空港经财【2016】6号 批复单位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空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空港大道起步区段景观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空港经财【2016】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空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现对 空港大道起步区段景观改造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空港大道起步区段景观改造项目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空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3771601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860755、07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6063813 三、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起步区北段,改造范围: 南起横十六路,北至花都大道段,全长2.2公里。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总投资9556.8万元,其中工程费7523.746775 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 2、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起步区北段,改造范围南 起横十六路,北至花都大道段,全长2.2公里。主要内容为:路面拓宽、维修及加铺;道路增设非机动车道,拆除现状人行道砖及基础,重新铺设人行道结构;更换全部中央绿化带及主辅分隔带侧平石、导流岛侧平石、人行道侧平石、压条、车止石;车行道现状雨水口改造,雨、污水检查井、雨水口进行提升或更换;人行道井盖均改造,增设行人指路标示系统;更换现状道路车行道及人行道的标志牌,并补充部分人行道上的标志牌;改善现状不合理的交通组织,完善交通指示标识系统,对重要交通节点的交通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2座人行地道;景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园建两部分,其中绿化部分主要为乔木、灌木、地被种植等内容,园建部分主要为雕塑、城市家具、标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 结算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相关监理工作内容详见合同。 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3 月 2 日至2017年 3 月 8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3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3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天,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空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电话:020-3771601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大道9号广州空港产业园区A4栋4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空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