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17年度市管河道绿化工程(挑河、草桥沟、草桥沟东干流)监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水招字[2017]11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沂河路45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工程名称:2017年度市管河道绿化工程(挑河、草桥沟和草桥沟东干流) 立项批复文号:东发改投资【2017】20号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及管护期内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017年度市管河道绿化工程(挑河、草桥沟和草桥沟东干流)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及管护期内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计划投资265万元。 计划投资:监理计划投资265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及政策性贷款。 计划工期: 2017年4月7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999日历天。其中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施工期,完成蓝图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及绿化工程;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管护期。 工程地点:挑河、草桥沟和草桥沟东干流。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投标工程监理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中任职。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拟投标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监理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高级职称证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4、拟投标项目监理部主要人员2016年下半年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6、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且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投标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六、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 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7762581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0时05分4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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