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阳县三乡镇李贺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三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宜阳县三乡镇李贺路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宜工交[2017]13号 2.建设地点:三乡镇镇区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项目概况:本次改造的李贺路,西起西花湾村,东至西柏坡村,全长约 3.3 公里,为城市主干路。其中连昌河桥段为现状利用,其余段拆除新建。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资金来源:乡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负债及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4.发布公告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有限数量9家,报名超过9家进行资格预审,不足9家资格后审。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社保证明(社保机关盖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社保机关盖章)(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于3月13日-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至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如报名超过9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下午3时00分整,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如报名不足9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3日下午3时00分整,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三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三乡镇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838839096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世贸中心D座1102 联 系 人:布女士 电 话:13461059100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