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都昌县蔡岭镇府前大道、站前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昌县蔡岭镇府前大道、站前大道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都发改字〔2017〕3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投资:4929.4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蔡岭镇府前大道在蔡岭镇规划范围内,道路东西走向,起点接已建鹏程大道,途经和平路(未建)、创业路(未建)、终点接站前大道。蔡岭镇站前大道在蔡岭镇规划范围内,道路南北走向,起点接府前大道,途经阳光路(未建)、聚贤东路(未建)、终点接已建的朝阳大道。 2.2建设规模:府前大道项目全长937.4米,道路宽度为36米,主路双向4车道,起点接鹏程大道,途经和平路、创业路,终点接站前大道。站前大道项目全长940米,道路宽度为36米,主路双向4车道,道路南北走向,起点府前大道途经阳光路、聚贤东路,终点朝阳大道。(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 2.4合同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2.5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 2017 年 03 月 至 2017 年 10 月 ,共 7 月,监理服务期 7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项目投资大于本项目投资(4929.44万元)或监理费大于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 41.6万元)的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财务和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条件。省外企业须提供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3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上限为41.6万元。 3.4评标采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各一份于 2017 年 03月 6日至2017 年 03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资审费300元/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3 月 22日 9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递交至 (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市本级)、新法制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盖章)
地 址: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邮 编: 332600 联 系 人: 刘充华 电 话: 1397926138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九江市长虹大道288号 邮 编: 332005 电子邮箱: 1797920743@qq.com 联 系 人: 汪女士 电 话: 18270232963招标监督部门: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 2017 年 0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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