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重要地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施工及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重要地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人为红河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总投资1016.01万元。 2.3工 期: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监理工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合同段) 序号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重要地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第二标段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重要地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第三标段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重要地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未有在建(或待建)项目;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8如是外地投标单位(红河县外)必须承诺中标后在红河县成立项目部并开设银行账户,工程款必须拨付进入本地项目部。 3.1.9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3.2.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1项及1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 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持有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其他要求: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担任总监,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 年3月7日至 2017 年3月1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马新街邮政局对面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 4.2.1第一、二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份,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2.2第三标段: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中标后在红河县设立项目部并开设银行账户的承诺书。 4.3.2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5)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31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马新街邮政局对面六楼)。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红河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莲花新区 联 系 人:何文 电 话:0873-46247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149号主楼六楼 联 系 人:赫小凤 电 话:0871—65838588,1878854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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