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5]64号)立项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绿化苗木、景观铺装、文化小品、给排水及景观照明工程等; 2.1.2 本工程投资额:约7000万元,监理服务费人民币160.63万元~128.75万元(含160.63万元~128.75万元)。 2.2 招标范围: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工程(水之斑块)施工监理从施工准备、实施阶段至竣工验收完毕的监理和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含保修阶段监理)。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监理服务期:18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n)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玉环县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3、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登瑜联系人:施小秋 电话:0576-81719072电 话:0576-87237908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872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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