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1866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内蒙古 | ||||||||||||||||
工程名称: |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绿化、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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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绿化、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陈巴尔虎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陈发改字【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2.2监理及内容:对停车场硬化照明,草坪绿化,附属设施;新建门卫,围墙大门,新建停车场,广场道路硬化,亮化及运动器材进行监理。 2.3监理工期:自2017年5月1日期至2017年9月1日。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1,744.00元 2.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03月30日16时00分之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陈巴尔虎旗支行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录邮箱收件箱自行下载(邮箱账号:sqzb8257588@163.com,密码sq123456)。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档案信息综合楼1楼12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陈巴尔虎旗政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形式(0470-/8257588)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陈巴尔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联系人:代主任 电 话:13191322171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 联系人:刘佳东 电 话:15149024038 电子邮件:912284427@qq.com 邮 编:021000 传 真:0470-825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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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3/13至 2017/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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