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建阳区潭山大道(长安路-双龙路)、景龙路(长安路-双龙路)、游酢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编号: 2720785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建阳区潭山大道(长安路-双龙路)、景龙路(长安路-双龙路)、游酢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FJLSNPJY-JL1705
开标时间:2017-04-1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建阳区潭山大道(长安路-双龙路)、景龙路(长安路-双龙路)、游酢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FJLSNPJY-JL1705)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2017】 0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建阳区西区生态城       ;
2.2.项目总投资:约1114万元 ;
    2.3.监理范围:建阳区潭山大道(长安路-双龙路)、景龙路(长安路-双龙路)、游酢路道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及结算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
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并完成结算的监理;
2.5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2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 20 % 计取,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暂按 11149873 .00元计算,计算的监理服务费为 26.2688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进行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按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具体规定条款,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8.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17 日至2017年3月21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2时30 分至5时30 分,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人民路狮子巷1号 )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4月10日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或(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5.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其保函原件、保险凭证原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
    6.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总监)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y5566.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西区生态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建阳区民主北路                             邮编:   354200           
电  话: 0599-8292613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阳办事处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1号                  
 邮   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1965、5827965 ,传真: 0599-5827965 
 联 系人:   小刘、小郭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监管部门: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报名期限: 2017-3-17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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