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批复文号 汕发改[2016]321号 批复单位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 (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发改[2016]321号)批复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合同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2建设规模: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三期项目工程(第一标段)-本标段包括青新路、青山路(海汕公路至青山西路)、红草东二路(青山段)、三和路(海汕公路至青合路)4条(段)道路。其中:青新路桩号全长315.946米,宽度15米;青山路(海汕公路至青山西路)桩号全长460米,宽度20米;红草东二路(青山段)桩号全长154米,宽度18米;三和路(海汕公路至青合路)桩号全长755.258米,宽度36米。各条(段)由道路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管埋设工程、绿化工程组成(其中青山路(海汕公路至青山西路)、红草东二路(青山段)各包含1座箱涵,三和路(海汕公路至青合路)包含2座箱涵。工程总投资: 68480990.28元。 2.3资金来源:由汕尾市红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2.4投标最高限价为1369619.81元(实际以财政局审定为准); 2.5工程建设地点为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 2.6工期要求施工合同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 2017年3月24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3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的人员至少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2名(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中给排水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 5.4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逐页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纸张为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封面应注明“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同时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缺陷者、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沿河路88号计生楼 联系人:郭世棉 联系电话:0660-3415699
招标代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 人:曾国东 联系电话:18138128333
发布人 黄文宇 发布日期 2017-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