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剑阁县生态旅游扶贫之剑州大道景观建设项目监理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317009 广元-剑阁县 2017年03月17日发布 2017年03月22日10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17]2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剑发改政策[2017] 2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 项目名称 剑阁县生态旅游扶贫之剑州大道景观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 剑阁县剑州大道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成效养护期为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栽植紫薇、木芙蓉、刺槐等各类苗木189584株;四季杜鹃、丰花月季、扁竹根等44839平方米;波斯菊、台湾二号等草种3339公斤;挖填土方31639立方米,机械破碎3250立方米;护坡铁丝网5829平方米 建设资金 剑阁县财政资金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剑阁县生态旅游扶贫之剑州大道景观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监理 监理2剑阁县生态旅游扶贫之剑州大道景观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项目管理实行压证监理(总监、专监)直至监理服务期结束,拟任项目班子成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且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监理工程师。③现场验证的相关资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比选人。④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⑤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XX项目比选保证金”,并将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抽取时递交给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3月1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3月22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账 号:222901010400084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监理1E.固定价/8.500.42 监理2E.固定价/9.600.4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3月2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65298 传 真:0839-6665298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3月17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