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招字第A-085-1号 开标时间:2017-04-1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江阴港区大道东段及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招字第A-085-1号 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东段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江阴)发改审批〔2016〕2号文批准建设,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公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融(江阴)发改审批〔2016〕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PPP投资人为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福清交建滨海大通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福清市。 1.2项目的规模: (1)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东段:该项目位于福清江阴工业区港口作业区,路线走向按规划港区大道呈东西向展线,起终点分别与现状新江公路(省道201)及规划江阴大道平交相接,起点桩号为GQK3+177.099终点桩号为GQK4+907.099,修建长度1.730公里。道路等级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5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内容包含道路、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路灯照明、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施工建安费约11115万元。 (2)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该项目位于福清江阴工业区港口作业区,路线走向按规划江阴大道呈南北向展线,起终点分别与规划港区大道东段及南港大道平交相接,建设路线全长4.738公里。道路等级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路基宽度40米(其中起点路段K0+000-K0+460段路基宽度为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2座中桥和1座小桥。内容包含道路、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路灯照明、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施工建安费约32109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1.3.1 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东段工程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不计入监理服务期。 1.3.2 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工程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不计入监理服务期。 1.4 本次招标为一个监理合同段(JL5),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并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1.5 监理范围及内容:江阴港区大道东段及江阴大道中段至南段公路工程施工,道路、排水(雨污水管道)、路灯照明(迁改)、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若无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须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且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进行试验检测服务,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及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业绩要求: 2011年8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总长6公里及以上或总造价在3亿元及以上的普通公路路基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土建施工监理经验。 2.3投标人在2013、2014、2015三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营业额(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6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总监资格信息,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的理由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上进行公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感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若上述资质证书含有二维码的,则可不提交原件)于2017年 3 月 17 日至2017年 3 月 23 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一层。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含二个项目招标图纸各一套)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 4 月 18 日8时30分至2017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 月 18 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至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等媒体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交通运输局六楼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591-86517225 传 真:0591-852525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 联系人:宋斌妹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监督单位: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 联系电话:0591-85264304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10 7120 9001 0000 0149 89 用 途:“福顺恒〔2016〕招字第A-085-1号”监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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