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2017年城区园林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字[2017]43号》文件同意实施,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肃北县住建局
2.建设地点:肃北县城区内
二、建设规模:在城区四条大街、各广场等处进行枯死树木更换、种植水蜡、补种花灌木、草坪和栽种万寿菊、牵牛花等草花。
三、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30日
总 工 期: 46 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证书。
2.项目专业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所有拟派人员须具备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2016年7月至12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领取标书和参加投标。
4.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行“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省外监理企业须到甘肃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5.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2016年7月至12月)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4日。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4日— 2017年3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将投标报名备案表及报名资料带至肃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肃北县住建局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其他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注: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肃北公众信息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住建局
联系人:任涛 联系电话:18993709128
地 址:肃北县党城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18093768107
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文化路商贸楼一单元二楼1号
监督单位:肃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8121526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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