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2804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灌云县长安大道(伊山路至宁连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编号:3207231703160201-BE-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长安大道(伊山路至宁连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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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灌云县长安大道(伊山路至宁连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3207231703160201-BE-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长安大道(伊山路至宁连路)绿化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17]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格后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包括长安大道西起宁连高速灌云南东侧入口,东至伊山南路交叉口,长约2.7千米,南北向以两侧道路路缘石以外各约20米范围内,红线内景观土建部分、绿化部分。绿化包含上木和下木,上木2863株,下木74498平方米。投资额约18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60天(实际服务期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直至整个项目交付使用)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2.73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需包括相应专业工程);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市政专业不少于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 3.10 其它要求:(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及苏建招函〔2015〕16号精神:投标企业无不良行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4)、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专业监理师2人、监理人员2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三个月(2017.1-2017.3)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建设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建设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评标基准价的的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三。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确认存在计算错误的除外;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7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网址:http://www.lygztb.gov.cn/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 12 日15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人上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项目总监近三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承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的承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与本中心同行同营业部以进账时间为准,需提供进账相关证明票据)。 8.付款方式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 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邮编:邮编:222000 联 系 人:孟工联系 人:李工 电话:15062920226电话:13337860069 传真:传真:0518-8559161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驰大厦9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ztb.gov.cn/
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3)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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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3/27至 2017/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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