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5840327000044项目名称东太湖大道(鲈乡路-227)两侧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E3205840327000044001001;标段名称东太湖大道(鲈乡路-227)两侧绿化工程--安惠港南侧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3月3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4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东太湖大道(鲈乡路-227)两侧绿化工程—东太湖大道(鲈乡路-227)两侧绿化工程--安惠港南侧 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004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太湖大道(鲈乡路-227)两侧绿化工程--安惠港南侧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行审发[2014]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市政公用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江区 2.2 工程规模:总面积76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17年 5 月 10 日至2017年12月20日,共225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价约2485万元,监理费约37.40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8 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2015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 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5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 级); (2)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2]2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7年 4 月 6 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7 日 13 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市政公用局 地 址:县府路98号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徐晓艳 电 话:6397892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石莉珍 电 话: 65981595-8110 传 真: 66352628 电子邮件: 79924897@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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