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S201412002项目名称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WXS201412002-W02;标段名称新锡澄路、兴昌路北延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4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4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新锡澄路、兴昌路北延道路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4]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 工程规模: 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K0+144.445~K0+848.920段)、兴昌路北延段(广石路~兴昌路延伸交叉口,BYK0+000~BYK0+897.826,GSK4+ 305.173 ~GSK4+710)段道路、桥涵、雨水管线、污水管道、电力管沟等工程施工及照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等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划监理期限: 426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20万元 招标范围: 新锡澄路(运泾河~广石路,K0+144.445~K0+848.920段)、兴昌路北延段(广石路~兴昌路延伸交叉口,BYK0+000~BYK0+897.826,GSK4+ 305.173 ~GSK4+710)段道路、桥涵、雨水管线、污水管道、电力管沟等工程施工及照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等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 共设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总监职务下均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监理范围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桥工程。 信誉要求: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者在暂停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道桥工程)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城市道路工程)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质] (2)(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道桥工程)资质 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城市道路工程)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质 ;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1月~2017年3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5日 9:00 时至2017年04月10日 16:3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4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单轶蓓联 系 人:/ 电 话:0510-82710679电 话: /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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