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4320170069招标备案号:12282017043003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滨海监理[2017]040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滨海新区绿化专项新港公园、红三角广场和港城大道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6]155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1879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总面积约8.74万平方米,项目实施绿化专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整理工程、粉刷修复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和铺装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新港项目位于新港公园位于新港三号路与港一路交口:红三角广场项目(原建筑机械租赁中心处)位于建材路南侧:港城大道中央隔离带项目位于港城大道(东金路至黑猪河段)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实施总面积约8.74万平方米,项目实施绿化专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整理工程、粉刷修复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和铺装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87.96万元。本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7年06月15日 至 2020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4 月 6 日 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48号楼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俊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16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孟磊 电话:65305149 传 真: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王萌 电话:63102884 传 真:0 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