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7GC050051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桃源街道16-1地块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城市中心区,东接桃源北路,南临金水路,西至调蓄湖西岸,北至天明中路;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50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0.2平方米,绿化面积246160平方米,设计停车位84个,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硬质铺装工程、景观电气照明工程等。 1.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1.4 招标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硬质铺装工程、景观电气照明工程等项目内容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 4月 10 日 10:30 时 1.6 本工程为宁海县基础设施PPP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总监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2014年 1月1日至 2017年4 月10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 14 时 3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 4月10日11: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5、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 13:30 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宁海铁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褚晓阳 徐立果 电话:0574-59972912 13603051216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兴工三路73号三楼 联系人:陈赛男 电话/传真:0574-835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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