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建和信[2017](浦)招004号 开标时间:2017-05-03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所属地区:漳州市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蓝理路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浦县蓝理路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7〕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0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为50km/h。项目起点位于威惠北路(德才学校大学口),延旧路基前行,终点位于朝阳大道(凯都酒店东侧),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蓝理路(威惠北路至金浦大道),西起威惠北路,东至金浦大道,道路全长0.45公里;二期建设蓝理路(金浦大道至和康大道),西起金浦大道,东至和康大道,道路全长1.97公里;三期建设和康大道(蓝理东路至朝阳大道),北起蓝理东路,南至朝阳大道,道路全长1.63公里。项目配套建设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额32567万元,本次招标建安造价约1476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7. 监理服务费: 本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2%。最终监理服务收费=经财政结算审核后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总价×中标监理服务费费率〕。本项目实行固定监理服务费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固定费率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保修期阶段(保修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固定费率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应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其他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1 日至2017年 4 月 15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5 月 2 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①单项缴交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捌佰元整(¥368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浦支行 帐 号:3505 0166 7307 0000 0175 (应注明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须将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3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网上发布于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并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朝阳大道86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1865069066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工业南路西6号楼1层 联系人:小陈 0596-3100781
监督部门: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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