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五十一团“绿网工程”造林绿化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第三师五十一团“绿网工程”造林绿化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师发改(投资)发【2017】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五十一团,建设资金为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五十一团境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第三师五十一团造林绿化面积2663亩,其中新建林网2400亩,更新林网263亩;配套2267.2亩道路防护林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共21个首部,35个低压管道灌溉系统;配套高压线路5.3km,低压线路1.4km。 2.3 监理招标范围:新建第三师五十一团造林绿化面积2663亩,其中新建林网2400亩,更新林网263亩;配套2267.2亩道路防护林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共21个首部,35个低压管道灌溉系统;配套高压线路5.3km,低压线路1.4km。对以上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周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5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至14时,下午北京时间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持报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留存。 4.2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喀什市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三师五十一团 地 址:第三师五十一团境内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董伟 电 话:0998-61727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邹丽 电 话:0998-2879676 8. 公告日期: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