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7〕第45号 开标时间:2017-05-11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 标 公 告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 洛沙大道一期、沙纬3路和沙纬4路等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批准文号:泉台管经审〔2016〕119号文、泉台管经审〔2016〕121号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7〕第45号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685.9398万元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4.资金来源: 自筹 5.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7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 7.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及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8.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执业证书或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 (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检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注:②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685.9398万元以上(含685.9398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申请人公司电子印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其中:①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标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②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③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或建设规模的,其业绩无效。④企业监理业绩应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单个合同业绩(不含其下属具有独立法人机构的业绩)。⑤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为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独立完成的单个合同监理业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为26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台招字〔2017〕第45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其他要求详招标文件。 三、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3日8:00至2017年4月19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如需图纸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图纸每套售价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1806595018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5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严格按照“泉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操作规程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执行),投标文件以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投标人使用二维码(或序列号)自助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自助签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投标人自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作为备用,当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遇宽带网络故障等影响无法唱标时,可启用备用U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唱标),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六、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七、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时 间地 点主 持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2017年4月13日8时00分至 2017年4月19日17时30分止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2017年4月20日11时0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2017年4月21日17时3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2017年5月11日09时00分止 开标2017年5月11日09时00分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金百利斜对面),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监督部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5-27399931 注: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有限责任公司 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建市政大楼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东湖工业区福兴大厦5楼 邮编:362000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0595-87518168 查询电话:17075919661 E-mail: E-mail: 传真: 传真:0595-28155889 联系人:庄工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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