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心城区市政道路、雨水、路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SJLGK(G)2017-002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2017年中心城区市政道路、雨水、路灯工程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3)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已落实; (6)计划金额:24000万元(总预算);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0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最多可兼中4个标段。
标段标段名称预算/万元 1天山街及支路(通力路)道路、雨水、路灯工程4059 2黎明大街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工程1500 3通北路、通北路链接、先进路(御联名苑)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工程1888 4腾飞东路(曙光大街)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工程1320 5飞鹤路道路、雨水、路灯工程及红鹤路道路、雨水、路灯工程3520 6升级改造(修复、铣刨)道路工程3500 7水师路道路、雨水、路灯工程2400 8新明大街人行道及道路铣刨升级工程2367 9南荟街、红旗街道路雨水、路灯工程1100 10游览路、新工一路、迎阳街、安智路、朝阳路、万寿路道路、雨水、路灯工程及无灯路,路灯控制设施升级改造工程3336
3.4监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 3.4.1第一、五、六、十各标段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现场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本企业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1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2人(道桥及给排水专业各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1人(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委托代理人需是项目总监) 3.4.2第二、三、四、七、八、九各标段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现场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本企业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1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2人(道桥及给排水专业各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1人(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委托代理人需是项目总监)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6提示: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采【2015】1号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执行“一地登记、全省通用的原则”,由纸质验证改为投标单位直接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网上注册登记地址: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从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 2017年4月20日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进行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2-2799693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申效军 联系电话:15845207766 地址:党政办中心6号楼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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