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阿图什市南湖公园亮化工程(监理)二次公告已经由阿发改字【2013】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图什市南湖公园亮化工程(监理)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图什市南湖公园
2.工程规模:安装箱变2套、25米高杆灯5盏、42瓦庭院灯、LED草坪灯、50W庭院灯和LED中杆灯,同时需对3000平方米道路进行硬化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TS201704281960010205001 阿图什市南湖公园亮化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安装箱变2套、25米高杆灯5盏、42瓦庭院灯、LED草坪灯、50W庭院灯和LED中杆灯,同时需对3000平方米道路进行硬化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并无不良纪录和业绩,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报名时监理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参加社保的在职人员)、资质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地监理企业的进疆备案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配备(拟派总监、市政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岗位证书,企业所在地出具的社保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4月28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5月02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4月28日至2017年05月0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美居苑小区(原阿合奇办事处)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玉珍 联 系 人: 乔铮 电 话: 17799081199 电 话: 18709082944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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