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安市南湖西路、兴华北街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7-2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南湖西路、兴华北街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标段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资字【2017】58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道路及管网工程 。 2.2 招标工程规模: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1706米,项目总占地面积54337.1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面积38283.5平方米,人行步道面积13918.1平方米,绿化带面积2135.5平方米;给水工程:DN200-DN250管道长1200米;雨水工程:d10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1943米;污水工程:d10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1968米;供热工程:DN300-DN400管道长310*2米;燃气工程:de160管道长270米;照明工程:路灯66套。 2.3 监理招标范围:对招标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区。 2.6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服务周期为 70 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招标项目 --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7 年 5月_4日至 2017 年 5_月_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00 时,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24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安市锦华路172号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宋广函 电话:13514365742 招标代理机构: 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编:131300 联系人:孙浩 电话:0436-5220766 传真:0436-52207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 年 5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