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13220321000156项目名称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E3213220321000156001001;标段名称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5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5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220321000156 宿迁韩山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的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监理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融资,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沭阳县韩山镇 1.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29亿元 1.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监理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80%,付监理合同价款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监理合同价款总额的2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施工合同价款的,支付至施工合同价款监理费的70%),工程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付至实际发生工程价款的监理费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施工合同价款的,支付至施工合同价款监理费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 1.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结算价的1.34%,高于或等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符合条件的均可对上述沭阳县韩山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工程监理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总监素质、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的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各招标代理公司对以上条款提出建议。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 4.4投标单位在本次项目投标标书中必须至少在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以下监理人员: A 总监1名,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B 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土建2名、市政2名;C 监理员6名,土建2名、市政3名、水电1名。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或相互兼职。如未配备或配备不齐作废标处理。 4.5 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 65 分及以上。 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 号文件要求,2016 年 8 月20 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 2016 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 。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有效期 1 年。 (2)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7.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7.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发售: 5.1、发售时间:2017年05月05日至2017年05月12日17时30分; 5.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7、其他: 7.1、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7.2、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8、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400850330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为:0527-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招标人名称:宿迁韩山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飞 电话:150052483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9号中宝大厦6楼 联系人:仲丽 电 话:15151182252 、1575109700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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