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惠民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PHZX2017-009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东辽县惠民绿化工程 由 东辽县人民政府 以 东府发【2016】4号文件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 东辽县园林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 程 概 况: 1标段:东辽县与东丰县交界处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2标段:辽河源绿化、花箱、围栏工程 3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9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30 日,工期 114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2.7 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D证。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 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11 日至2017年 5 月 17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办)处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1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2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3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4.1要求的报名材料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6 月 6 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东辽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1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2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3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辽县园林管理所 联 系 人: 吴海英 联系电话: 13694089118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鹏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文平 联 系 电 话: 0437-3598955 邮 箱: lyphzx@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