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HZB-NQSZLJL-17050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安多县发改委以安发改【2017】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多县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791-2。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安多县 2.2标建设内容及规模:安多县那曲路道路总长1350米,以及交通、电气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责任缺陷期。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5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7日至2017年0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4.2 报名条件 4.2.1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4.2.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应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未退休人员。 4.2.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监理工程师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1人。 4.2.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配备相应数量旁站监理员,并持有建设部门的上岗证。 4.2.5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 4.2.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7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 其它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 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 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路西苑写字楼D座902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89988668、13398016513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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