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5-19 项目名称:锅炉房低氮绿色改造工程(监理)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42303170424023 采购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2862880 采购品目:A020504 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235528 预算金额:26.275296(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9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3 16:3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2 09:00:00 开标时间:2017-06-12 09:0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之内; 4、投标人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 5、投标人遵守行业法律及相关规范,并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无违法、违规行为;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项目联系人:李嘉源 项目联系电话:010-64235528 其它补充事宜:无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