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陆丰市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陆发改[2017]73号 批复单位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陆丰市林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陆丰市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陆丰市林业局拟造林的陆丰市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面积38520亩,工程造价3282.37万元,监理费39.388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分布在八万、陂洋、博美、城东、大安、河东、河西、湖东、甲西、碣石、金厢、南塘、桥冲、潭西、西南、东海镇16个乡镇; 2.3计划工期: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2.4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营林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报名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报名,时间为 2017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5 日,每天上午9:00至 11:00,下午3:00至 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 4.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3、营业执照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4、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少于5名,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监理人员4名(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中1名须为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以上人员提供职称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营造林工程监理员提供岗位证复印件; 4.5、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之前(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同时带齐上述相关材料有效证件的原件给招标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方能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陆丰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 0660-8818968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2383090 联系人:庄先生
2017年5 月18日 发布人 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