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FW2017-087-012 1.招标条件:龙游县城区道路(太平路、人民路)街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该工程EPC总承包已进入招标阶段,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在龙游县城区,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太平路、人民路街景改造项目施工的监理,建安费约7500万元。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等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工程监理,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排序第一的专业,且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第二条第13款之规定。 3.2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3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 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龙游农商银行; 帐号:201000013409698。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0000元、席位费400元请在2017年6月12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20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娄先生 15869067774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李女士 0570-7922088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 标 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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