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7053010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监理[2017]05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通华府小区周边配套绿化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6]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15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万通华府小区周边配套绿化工程(监理),总工程面积约1.6万平米,其中含绿化、人行道铺装并安装路灯10基,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万通华府小区周边,新城东路(第一大街-四号路)、顺达街(新城东路-东绿廊东路)、东绿廊东路(第一大街-四号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万通华府小区周边配套绿化工程(监理),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工程面积约1.6万平米,其中含绿化、人行道铺装并安装路灯10基。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即“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 2.4 工期要求:2017年07月01日 至 2018年1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5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26日至2017年06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塘沽区乐山道180号(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叶振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袁梦龙 电话:25203227 传 真:25201944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周艳飞 电话:65576106 传 真:25865511 日期:2017 年 5 月 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