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环路(希望大道-步凤河)两侧景观防护林项目已通过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环路(希望大道-步凤河)两侧景观防护林项目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南环路高架南侧绿化带向南100米、东至步凤河、西至希望大道,北侧绿化带向北100米、东至步凤河、西至中心河。
3、工程规模:总面积约65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道路、土方、雨污水管网、板涵、景观绿化、监控及供配电等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5、监理服务期:具体监理服务工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但须与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的施工工期同步进行。
6、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9、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10、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企业投标时还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原件(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中体现。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年龄55周岁以下。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名,分别为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名;所学专业为风景、园林绿化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名。
备注:风景、园林绿化类指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以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注明的专业或学历证书所注专业为准。
②现场监理员:至少2名, 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如需增加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或增加监理人员服务期限、工作时间等情况,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费用不予增加。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增加专业人员的,招标人将另行聘请,费用在中标人的监理费用中扣除。
6、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不少于3人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2017年5月份或以后出具)。
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级、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对涉嫌串通投标或因弄虚作假参与投标,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仟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 帐号:32001739001059110014),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南环路两侧绿化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5.23上网).doc);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ycedz.com/)、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网(http://www.yckfqzw.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7年5月23日9:0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16:00时。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www.yckfqzw.com)发布。
十一、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和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网(http://www.yckfqzw.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二、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15-68086066。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5号软件园6#楼东方公司1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北5楼5011室
联系人:朱青 联系电话:0515-8835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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