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7231604010202项目名称嵩山路改建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3207231604010202-BE-002;标段名称嵩山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6月2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7月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嵩山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231604010202-BE-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山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5]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东王集乡伊东村、元邦村,北起沂河路,南至长江路 2.2 工程规模:道路长575米,改造宽度18米,占地面积约1.0422公顷。改造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建设及照明、绿化、排水、给水电力等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嵩山路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9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费用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5.16万元(暂按590万元计取监理费),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有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或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次招标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16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次招标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精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 (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可自拟);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为准。 (3)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4)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27日00:00 至 2017年 7 月3日24:00 5.2获取方式: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网址:http://www.lygztb.gov.cn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 月17日15时3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企业开户许可证; ⑷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⑸拟报总监的近三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⑺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与本中心同城同行以进账时间为准,进账相关证明票据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⑻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⑼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 (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工程款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第一次 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付至合同总价30% 第二次 工程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 付至合同总价60% 第三次 施工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 付至结算总价90% 最后付款 保修期满一个月内 结清余款(无息) 八.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1、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用密码锁登陆,然后登陆相关网站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由投标单位诚信库自行完善,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0518-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工 朱工 张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磊 连云港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备光盘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网络投标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4)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接市招办通知,2017年1月1号后,制作工具不做指定: 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 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3 )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 .nJSTF ),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水利东路西侧、南京西路北侧 地址: 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杨云 电 话:15051162808 电 话:0518-815808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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