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 上饶市 监招字[2017] 20 号 一、上饶市稼轩花园安置房市政配套工程监理经饶发改投字【2010】35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于2017年6月21日进行了第一次开标,由于开标会签到家数不足三家,故一次招标失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70万元; 2、监理费:要约价24.5 万元(按发改委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 3、工程规模: 4、建设地点:城东片区,站前大道以西 5、计划工期: 8个月,具体工期在合同中约定。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壹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 四、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投标; 2.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原件(书):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不含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市政专业)和总监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上岗证书。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4、投标企业近60个月内监理过造价在1670万元(达到80%即为符合)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二种证明材料(其中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资料原件必须提供一种,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5、本工程采用赣建招标[2012]18号的监理评标办法。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 八、申请地点: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的电子招投标方式,报名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证书等资料按网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九、自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截止日止,采取网上报名的电子招投标方式(网上申请,电子化评标)。报名后相关其他补充要求会爱网上即时通知,请各位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小程 联系电话:183793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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