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安邱堌堆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HE2017-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安邱堌堆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佃户屯办事处曹楼行政村东南约100m,北纬35°9′,东经115°30′。; 2.2 项目监理投标约40万元; 2.3 监理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5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项目投标人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古建筑施工监理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文化遗址”。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和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监理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潜在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省外监理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的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相关资料领取时间、地点 请潜在供应商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5:30 时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相应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凡不购买图纸者,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 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市安邱堌堆文物管理所 地 址:菏泽市中华东路1066号 联 系 人:马法玉 电 话:156530605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 联 系 人:刘虹 电 话:13573081307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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