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X招标〔2017〕YA-31号 开标时间:2017-07-20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招标〔2017〕YA-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永安市老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二期监理),招标人为 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源路、五一路、抚沟街、永乐路、晏公南路、晏公北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金源路道路总长186米,道路宽8米,白改黑改造面积1488平方米;五一路道路总长292米,道路宽11米,白改黑改造面积3212平方米;抚沟街道路总长129米,道路宽8米,白改黑改造面积1032平方米;永乐路道路总长186米,道路宽10.5米,白改黑改造面积1953平方米;晏公南路路道路总长113米,道路宽8米,白改黑改造面积904平方米;晏公北路道路总长260米,道路宽8米,白改黑改造面积2080平方米。约1800万元(按永安市审计中心审计价作为预算计费基准价、工程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计费基准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可提供参考样本) ; 2.4. 监理期限: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必须到位;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 / ; 2.7. 监理服务费: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按25万元包干(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不根据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及工期等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造价增减风险及其他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 0 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业绩不要求)。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 0 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要求)。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投标截止之日时有效。未提供有效的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1.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brj.fjyafy.com/)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28 日至2017年7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03 时 00 分至 0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或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五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19日17时00分之前款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0.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2)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7月 20 日15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保证金单据,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永安市 邮编:3660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598-366319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国林路151号(兰馨酒店后)三层,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3601138 传真: 0598-3651138 ; 联系人: 姜庆喜 。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 潘成群 0598-361925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 0006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永安市监察局 电话: 0598—38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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