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RPT2017-013号 开标时间:2017-07-3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RPT2017-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中原安置小区周边路网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 2017〕71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潭流水镇中原安置小区周边 ;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总长0.93KM,国昌路:西起中山大道,东至车站三路,设计为城市次干路,长度约为0.56KM,;车站三路; 南起于国昌路、北至强盛路,设计为城市支路,长度约为0.37KM,建安造价约200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软基处理、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信等地下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交通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2.6. 设计单位:详见控制价;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 下浮30% 计取,即32.19万元。最终以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贰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以上两者均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加盖图审单位图审章和建设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备注:若上述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所述的为准)。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7〕66号)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C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 月 28 日至2017 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图纸电子版 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2)企业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原件须以信封密封形式单独提交,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 7063 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 1617 2070 5919 8888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为满足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标后上传资料的需要,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须以信封密封形式单独提交,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tggzy.gov.cn)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ptzb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邮编: 350400 ; 电话: 0591-23152318 联系人: 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戴斯酒店向北80米,邮编: 350400 ; 电话: 0591-86161648 传真: 0591-86161648; 联系人:翁岚香 。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0591-23157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