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道路排水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 ZMD2017-21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道路排水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道路名称道路长(m)工程内容 行政路739.412道路红线宽度为17m,在旧路基础上加铺沥青路面,并在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 文化路2089.509道路红线宽为13m,在旧路基础上加铺沥青路面,并在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 驻南路2520.403道路红线宽为15m,现状为9m沥青路面,在原道路两侧铺设3m宽人行道及设置雨水管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3、项目监理期: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 2.4、监理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丙级或丙级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综合资质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职格。 3.2、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30日至7月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不包含节假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1日以来社保证明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定招标文件。(注:以上涉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联系人:朱颖 联系电话: 0396-2190919 4.2、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招标文件收据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瀚宇商务17楼 17楼1722室 电 话: 15890806725 电 话: 0396-2190919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 人: 朱颖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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