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东路(金银花路-芙蓉大道)K0+210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TJS201700315 招标编号:ZKGS-ZB-20171103 1、招标条件云龙东路(金银花路-芙蓉大道)K0+210桥梁工程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天易发改投[20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龙东路(金银花路-芙蓉大道)K0+210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湘潭县云龙东路;2.3 建设规模:云龙东路(金银花路-芙蓉大道)为城市主干道,起点为金银花路,桩号K0+000,终点为芙蓉大道,桩号K1+721.068,路线长1721.068m,本工程共设置桥梁1座,为K0+210桥,桥梁长度256.88m,宽30m,为两联4X30m预制拼装钢筋砼连续小箱梁桥,按两幅桥修建,桥面总面积7706.4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桥梁范围的强弱电管道预埋、道路标线、路灯工程。总投资约5027.26万元。2.4 招标范围:云龙东路(金银花路-芙蓉大道)K0+210桥梁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6施工工期:400日历天;2.7 监理服务期:76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400 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 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湘潭地区最多已同时担任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湘潭地区已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得有在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3.5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7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并在2017年7月7日17时(北京时间)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并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投标申请人完成备案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总监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9时30分, 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北路180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 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7888020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太华联系人:陈明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大道8号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9楼9209(湘潭分公司) 电话:13873247899电话:18975296388 邮箱:184561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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