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5641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7〕218号、望发改投〔2017〕219号、望发改投〔2017〕2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道路工程监理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 2.3 建设规模:郡才路:西于张家湖东路,东至重阳湖路,路线全长约577米,红线宽度24米,建安工程费约1900万元;郡贤路:西起张家湖东路、东至潇湘大道景观道,路线全长约689米,红线宽度38米,建安工程费约3600万元;张家湖东路:北起小河湖南路,南至旺旺东路,全长约2651米,其中小河湖南路至望府东路红线宽度18米,望府东路至旺旺东路红线宽度30米,工程建设费约14000万元。2.4估算建安总投资:约19500万元(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2.5 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其中工程施工阶段工期360日历天(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2.8 招标范围:包括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道路工程的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服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预埋综合管线、海绵城市、杆线迁移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3.4 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本项目各标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7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3人、监理员3人。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专业须满足项目各阶段施工专业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官方查询网站网址及本公告发布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查询结果;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和拟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4.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4.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郡才路、郡贤路、张家湖东路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306696078@qq.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或未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二楼联系人:肖先生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27楼联系人:蔡先生电话(传真):0731-83917999,18874775157 |
报名期限: | 2017/7/4至 201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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