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202017063002监理招标公告(延期)津建交保税监理[2017]0602(延1)延期原因:第一次公告期内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航空产业区三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东干道二、环东干道五、环东干道七道路路灯照明、箱式变电站安装、交通信号灯及道路标志牌、标线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1]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48686.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环东干道二(环东干道七-环东干道十)、环东干道五(环东干道一-津北路)、环东干道七 (津北路以北)204基路灯及3座箱式变电站,电缆约9.5公里。环东干道七与环东干道二交口的立柱式车行道交通信号灯8套、人行道信号灯8套,环东干道二、环东干道五、环东干道七各类标志牌约95套、道路标线约6800m2,电缆过路管、预埋管的预留预埋。本项目建安费7400000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航空产业区(三期)八平方地块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按照“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上述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9月01日 至 2018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配置总监代表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市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总监可以常驻现场,则可以不配置总监代表,但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4)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7 月 5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置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8号楼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杨欢 电话:022-84905297 传 真:022-8490903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李珊珊 电话:24893666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7 年 7 月 5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