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新区部分道路电力配管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新区部分道路电力配管施工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新区部分道路电力配管施工及监理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地点:新区部分规划道路范围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施工内容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7工期要求:一、二标段均为18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 8、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华路(湖滨路-新村大道)、创业路(文化路-中华路)及创业路(文化路北-文化路南)电力配管施工; 第二标段:湖滨路(学院路-中华路)及崇文路(学院路-新村大道)电力配管施工。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内容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它在建工程。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监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招标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未在建工程证明(附投标单位盖章承诺)、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至2017年 7 月 14 日17:00 (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元/份; 第二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元/份; 监理标段:伍千元人民币,标书费500元/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4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支付日期: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7月 14 日17时前。 (二)标书费支付流程:在项目报名后,可在相应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菜单里选择个人支付进行操作。(注:只有支付成功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三)保证金支付流程:保证金在通过网银转帐成功后,需要进入会员系统,在该项目保证金支付菜单里选择线下支付进行保证金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保证金支付帐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2908220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8137781962 2017年7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