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环路道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714011 宜宾-高县 2017年07月14日发布 2017年07月19日10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2016]290号、高发改投[2017]8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高发改比选备(2017)7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二环路道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高县县城东区 实施时间 30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道路长905米,宽24米,该项目包括土石方、道路油化、绿化、亮化、地下官网、涵洞、人行道铺设等。 建设资金 四川高庆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额投资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二环路道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监理乙级。。
(3)其他要求: (1)监理单位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拟派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要求提供最近6个月在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总监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人投标文件的人员配置与现场监理应人证合一,压证监理。(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二环路道路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比选保证金,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传真或递交比选人。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7月1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7月19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县支行 账 号:201101730005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监理1E.固定价/30.891.54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7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高县庆符镇凯华路高县质监局三楼国资公司会议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县庆符镇凯华路(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 邮 编:645154 联 系 人:何启刚 联系电话:0831-5859888 传 真:0831-5859888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7月14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