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31707070201项目名称纬二路(经十九路-经二十三路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工程 标段编号3208031707070201-BE-001;标段名称纬二路(经十九路-经二十三路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7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8月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淮财代[2017]57号 1. 招标条件 纬二路(经十九路-经二十三路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工程根据淮发改审字[2017]183号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受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纬二路(经十九路-经二十三路污水处理厂); 2.2项目规模:主要包含废水管道D1000混凝土管1980.44米及相应检查井出水口等;污水管道D500PE实壁管拖拉管57.92米、D600混凝土管1980.82米及相应支管、检查井等;雨水管道D1000混凝土管1773.69米及相应支管、检查井、雨水口、雨水连接管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纬二路(经十九路-经二十三路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工期约1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2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内(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6年 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投标时相关人员需按以上要求配备,中标后主要管理人员均需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 及其相关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10 其它要求: / ;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监理方案本项目对监理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的评审要点的属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照评标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误差正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价者优先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②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④评标过程中,数据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 年7月17日至2017年8月4日。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注: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承诺书、财务审计报告及信用报告无法提供链接的除外);承诺书、信用报告等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包括链接到诚信库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均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评标时,不再接收原件材料。投标人未提供必要的在诚信库中经公示的证明材料链接和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 15 时00分,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区华西路18号 地 址: 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 系 人:刘 工 联 系 人: 甘女士 电 话: 0517-85201579 电 话: 0517-85983788 传 真: 网 址:cjzxgs@163.com
项目经办人证号:CT201432002511(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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