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6200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临湘市麦坡路(西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麦坡路(西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7]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临湘市麦坡路(西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1.2项目概况:主要新建一座桥梁连接长安河东西两岸,道路全长约2.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2米。1.3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总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1.4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合同标段。1.5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1.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1.7 质量要求:合格1.8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附属工程等其他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近 5 年内至少独立交(竣)工完成过1项 城市次干道或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监理任务并验收合格;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 拟任总监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2.6监理岗位人员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桥梁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1项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年龄在60岁以下。 3.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 8:30时~11:30时 、下午 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④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与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6.2 交纳时间:2017年8月14日12:00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7.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郑先生电 话:1378600137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0-8960079或0731-85160666/85163777传 真:0730-8960079或0731-85161719网 址:www.hxgl316.com |
报名期限: | 2017/7/17至 2017/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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