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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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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YH160021-02FG |
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竹苑路、规划四号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规建建字[201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1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工程监理 |
2、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规模:竹苑路:西起宁芜公路,东至机场二通道,全长1296.754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3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规划四号路:南起龙翔路,北至竹苑路,全长450.857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红线宽24米,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的路基、路面;雨污水管道、无障碍设施工程、土石方挖方、渣土运输、道路绿化、苗木栽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图纸) |
5、监理合同估算价:174.88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0000.00万元) |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
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规模:竹苑路:西起宁芜公路,东至机场二通道,全长1296.754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3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规划四号路:南起龙翔路,北至竹苑路,全长450.857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红线宽24米,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的路基、路面;雨污水管道、无障碍设施工程、土石方挖方、渣土运输、道路绿化、苗木栽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图纸) 监理范围包括:竹苑路、规划四号路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全过程监理。其他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工程前期服务,施工及工程竣工项目移交阶段服务(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包含:(1)与本工程有关的前期工作(含招标、质监、市政等开工前工作);(2)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工程移交(资产移交使用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管理及办理相关手续工作;(3)保修期内落实施工单位保修责任;(4)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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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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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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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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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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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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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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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监(满分6分) 1、总监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职称证书为准) 2、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限达到5年(含)~9年(含)的得1分,年限达到10年及以上的得2分。(年限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二、监理组其他监理人员(满分18分) 1、道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人,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满分4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 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 3、工程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 4、园林绿化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 5、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 6、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余不得分) 7、安全监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所有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8、见证取样员1名:具有见证取样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9、资料员1名: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和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资料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所有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三、监理设备(满分8分) 现场配备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水准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卷尺、游标卡尺、树径尺的得满分8分,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辑至投标函附录) 四、监理投标报价(满分42分) 1、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74.8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不得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按苏建招办【2015】11号文规定,选择方法四作为本次报价的评分办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3、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五、类似工程业绩(满分4分) 1、企业业绩4分 自2014年07月01日(含)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内扫描件为准。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颁发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六、监理大纲(满分22分 ) 1、监理大纲符合规范要求,内容齐全。应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实施程序,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内容等(满分:3分)(2.7≤优≤3分,2.4≤良<2.7分,2.1≤中<2.4分,0≤差<2.1分); 2、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满分:3分)(2.7≤优≤3分,2.4≤良<2.7分,2.1≤中<2.4分,0≤差<2.1分); 3、工程进度控制方案(满分:3分)(2.7≤优≤3分,2.4≤良<2.7分,2.1≤中<2.4分,0≤差<2.1分); 4、投资控制方案(满分:3分)(2.7≤优≤3分,2.4≤良<2.7分,2.1≤中<2.4分,0≤差<2.1分); 5、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及合同信息管理控制措施(满分:3分)(2.7≤优≤3分,2.4≤良<2.7分,2.1≤中<2.4分,0≤差<2.1分); 6、监理组织机构合理,岗位职责齐全,有保修期监理方案(满分:3分)(2.7≤优≤3分,2.4≤良<2.7分,2.1≤中<2.4分,0≤差<2.1分); 7、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满分:2分)(1.8≤优≤2分,1.6≤良<1.8分,1.4≤中<1.6分,0≤差<1.4分); 8、针对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满分:2分)(1.8≤优≤2分,1.6≤良<1.8分,1.4≤中<1.6分,0≤差<1.4分); 累计得分100分 注:1、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所有监理人员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均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凭证,公证件无效。江苏省建设厅出具的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原件视同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接收凭证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不得分。 4、总监与监理人员每人仅能参加一项打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多岗位重复计算得分。 5、监理大纲为暗标,由各评委独立评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评分细则中涉及所学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投标人需将相关证书扫描上传“e路阳光”信用库,否则不得分。如发现所学专业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列入不良行为。 7、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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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开标时,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要求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规定。 6、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为所报项目总监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如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xml:namespace>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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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7月19日15时0分到 2017年7月26日15时0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东门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无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01731 |
招标人联系人:黄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恽工、鲍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5655573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27765、13851603752 |
招标人电子邮箱:无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无 |